獎賞金額使用細則 – 文化藝術組

獎賞金額使用細則

1. 只有持QR Code會員證或2013年1月1日後登記之會員或青協之友,方能享用獎賞計劃,舊會員證戶口沒有計分功能。
2. 只有首次領取QR Code會員證或電子會員證,才會獲迎新獎賞$5,補領證將不會再獲迎新獎賞。
3. 會員或青協之友使用獎賞金額時,必須出示會員證正本或電子會員證(如身份證、學生證、學生手冊等)。
4. 會員證和獎賞金額均不得轉借或轉讓給他人使用。
5. 獎賞金額消費單位為$1。
6. 獎賞金額不可兌換現金。
7. 獎賞金額不可與其他優惠或津貼同時使用。
8. 獎賞金額只適用於報名參加指定活動或指定優惠時使用,而不適用於社企、繳交按金、行政費、手續費或其他指定收費如材料費。繳付這些費用時,亦不會賺取獎賞金額。
9. 在暑期活動報名日開始後首星期內,不可使用獎賞金額。
10. 若因任何原因需要以手寫收據代替電腦收據,會員將不能使用獎賞,但所報名參加的活動仍能賺取獎賞。
11. 在服務單位報名參加活動或課程時,會員必須在付款前表明是否使用獎賞金額。
12.每次報名時,會員可使用的獎賞金額上限為戶口餘額 / 獎賞金額$50 / 該活動或優惠收費的一半(以較低者為準)。
13. 在服務單位報名參加活動或課程時,如會員使用獎賞金額,電腦系統會自動扣減最多可使用之金額;在「青協 ‧ 會員易」網上報名時,電腦系統會自動扣減第一個加到購物籃內的活動之最高可用獎賞金額。
14. 在報名參加活動賺取獎賞的情況下,使用獎賞金額後繳付之餘額,方會被計算賺取獎賞金額。
15. 透過報名參加付費活動賺取獎賞金額,獎賞會於下一個工作天存到會員或青協之友的戶口;牽涉活動取消或退款所退回的獎賞,則會即時退回到會員或青協之友的戶口。
16. 會員或青協之友不能預支獎賞金額進行報名。
17. 獎賞金額以年度結算,結算日期為每年12月31日,此後賺取的獎賞金額將為下一年度的獎賞。
18. 獎賞金額使用期限為下一年度的3月31日,逾期無效。
19. 在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兩個年度的獎賞金額可同時使用(電腦系統會自動首先扣減舊獎賞。)
20. 若會員或青協之友以獎賞金額報名參加活動,而該活動取消,將可獲退還獎賞金額(須經單位主任審批),退款時,不可以現金替代獎賞金額。
21. 會員或青協之友透過報名參加活動賺取獎賞後,如活動取消,系統會扣回獎賞金額。
22. 若會員或青協之友在退款時回扣獎賞金額,而戶口內結餘不足,戶口結餘將會顯示為負數,系統會於下一次賺取獎賞時自動扣回。
23. 若會員或青協之友以獎賞金額報名參加活動,在辦理退款手續時,本會將先退還獎賞金額,再退還現金。所有手續費及行政費均不予退回。
24. 獎賞金額結餘以本會的電腦系統顯示為準。
25. 如終止會籍,會籍內的獎賞金額將自動註銷,不得補領。
26. 部分以獎賞金額換領的優惠數量有限,先到先得,送完即止。
27. 本會並不負責因遺失或遭盜用會員證或電子會員證而造成的任何損失。
28. 本會有權更改本條款,而不作另行通知。最新版本將於本會網頁「會員專區」內之「會員條款」內公布。

(10/2017)